|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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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昌黎县神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黎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