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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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圣视茂昌眼镜有限公司 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大连圣视茂昌眼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货款781,627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616元,减半收取5,808元,由被告大连圣视茂昌眼镜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