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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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君悦环球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南君悦环球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定金和购房款合计3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剩余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12月24日起至实际退清之日按年利率3.85%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478元,由原告***负担378元,被告湖南君悦环球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15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