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云南哨鑫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5-12 |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