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欧德新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凯丽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
| 法院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青岛欧德新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27元,由青岛欧德新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18 |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