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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深发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深发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第三人新疆深发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区房产(证号:乌房权证乌市天山区字第2004007548)的所有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强制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哈斯木·巴拉提(身份证号码×××)名下。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新疆深发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账户中的存款500元(其中执行标的0元、案件执行费500元);

三、如上述款项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新疆深发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04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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