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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伟尧澳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北京伟尧澳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限额829229799.27元。以上保全措施,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8-21
发布日期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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