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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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巴州明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为(2017)新2801执2259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未实缴出资的范围内对异议人***依法承担责任; 二、驳回异议人***要求追加***为(2017)新2801执2259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1-7-9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