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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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重庆恒中合泰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重庆恒中合泰投资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58570元,保全费10000元,由原告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1231.25元,由被告重庆恒中合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司法鉴定费共计216320元,由原告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08160元,被告重庆恒中合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081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6-30 |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