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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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间就湖北汉江遥堤水利风景区王家营核心板块项目形成的规划设计合同无效; 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退还设计费24000元及支付利息(以24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1年3月22日止);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1.84元,已减半收取225.9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15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