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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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坚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锐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本院对被申请人广州锐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130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冻结(详见协助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2-3 |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