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营口金希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营口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营口天承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园支行 辽宁金牛山塑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营口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5200元(缓交22600元),已交部分22600元退回给原告,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