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袁宏典,夏金凤, 西宁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青0104民初680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宏典、夏金凤:案号(2021)青0104民初6800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诉被告袁宏典、夏金凤、西宁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