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吕泽博,习凯,李娜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冀0125执906-8号,(2020)冀0125执906-10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吕泽博与被执行人习凯、李娜为借款合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无法履行其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于2020年11月17日作出(2020)冀0125执906-8号、(2020)冀0125执906-10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将被执行人习凯认购的河北瑞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盛世华府小区地下车位及房产;车位号为:2号楼A区18号、21号、22号、23号、25号、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5号、36号、38号、39号、40号,2号楼B区5号、7号、10号,2号楼C区5号、7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2号楼D区1号、2号、3号、5号、6号、7号、21号,2号楼E区7号、8号、9号、10号、11号,4号楼A区22号、27号、28号、32号,4号楼B区11号、15号、17号、18号、19号、20号,6号楼A区5号、13号、23号、26号,3号楼B区12号;房产为5号楼1单元103、203室,2单元201、203、302、502、1402、2102室;10号楼中单元101、102、201、1002室;11号楼1单元101、203、2602、2603室,2单元101、102、103、201、2601室;13号楼1单元304、404、504室;15号楼1单元101、104、2602室,2单元101、102、103、104、2504、2602、2603室,3单元101、102、103、104、2602、2603室,以上共计车位55个,房产40套。我院向河北瑞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法查封裁定书,查封期限三年,自2020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抵押、设定权利负担等妨害执行的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1条之规定: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