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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永刚,秦小勇,何帮华, 安徽省平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202民初32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内容
秦小勇、何帮华、安徽省平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刚诉被告秦小勇、何帮华、安徽省平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1)冀0202民初32号民事判决书后,被告秦小勇在上诉期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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