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宋瑞,王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602民初187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鹏:本院受理原告宋瑞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602民初1873号民事判决。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