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正兰,张平凡, 杭州市江干区万事利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02民初3776号 |
案由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正兰、张平凡:本院受理杭州市江干区万事利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正兰、张平凡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02民初377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