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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沈阳东方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嘉隆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三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骅市盈通钢材经销处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9执复229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受理异议人(申请执行人)沈阳东方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黄骅市盈通钢材经销处、沧州市嘉隆钢材销售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三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21)冀09执复229号执行裁定书,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院送达该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未领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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