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桂敏,杨书珍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08民初254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书珍:本院受理原告杨桂敏诉被告杨书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08民初25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