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吴艳春,田永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828民初307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永军:本院受理(2021)冀0828民初3073号吴艳春诉田永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8民初30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