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建,闫伟峰,段琳,邢红桥,高娜娜,李磊,柳鸿翔,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平顶山市融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金建大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豫04民初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与被告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金建大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融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建、闫伟峰、段琳、邢红桥、高娜娜、柳鸿翔、李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21)豫04民初6号民事判决,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融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柳鸿翔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