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丑建文,许远超,王万荣, 庆阳派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庆阳陇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1024民初735号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远超:本院对丑建文诉你与庆阳陇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庆阳派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万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024民初7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