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沈中美,张利军, 兰州神骏置业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甘0102民初6842号,(2020)甘0102民初6842号之一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中美、张利军:本院受理的(2020)甘0102民初6842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与被告沈中美、张利军、兰州神骏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102民初684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766元退还原告,由原告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