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崔宗明,王小中,王爱先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济源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小中、王爱先:本院受理原告崔宗明诉你们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一、要求二被告归还原告本金120000元,利息116608元,共计236608元(2014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13日利息为116608元;2021年9月13日之后的利息仍按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1.28分)标准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