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亮,王行中,贾陆军,黄有福,李军政,郎平森,贾绪祥,李建忠,李有良,卢云平,卢开通,卢振民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济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行中、贾陆军、黄有福:本院受理原告李亮诉你们、李军政、郎平森、贾绪祥、李建忠、李有良、卢云平、卢开通、卢振民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十一被告连带清偿原告款项3万元整。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