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廊坊诺一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林州驰玉建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581民初7548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廊坊诺一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州驰玉建材经营部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581民初7548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