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善庭,张雪, 湖北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2民初256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善庭诉被告张雪及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鄂0102民初2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