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庆彬,冯雷波,冯付盈,冯立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524民初21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雷波:本院受理的李庆彬诉你、冯付盈、冯立光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24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