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河北广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献县鑫凯建筑器材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广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献县鑫凯建筑器材厂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