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马玉山,朱辉川,杜龙,马有虎, 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622民初15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玉山、朱辉川、杜龙、马有虎:本院受理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甘0622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马玉山、朱辉川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60000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利息,息随本清;被告杜龙、马有虎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二、被告马玉山、朱辉川、杜龙、马有虎给付原告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费56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