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徐晓东,叶元芳,周珊珊,徐晓海, 湖北海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晓东:本院受理叶元芳、周珊珊与你、徐晓海、湖北海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向你公告送达武汉国佳(2021)估字第FC20211100089号房屋评估报告书(你的房屋及土地估价值为78.39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
刊登日期 |
2021-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