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耿艳荣,邓小松, 迁安市祥东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连盟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0223民初2951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连盟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耿艳荣诉邓小松、迁安市祥东物流有限公司、河北连盟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223民初2951号民事判决书及迁安市祥东物流有限公司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6-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