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冯礼锁,赵建章,张江红,第三人-王文荣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文荣:本院受理原告冯礼锁诉被告赵建章、张江红、第三人王文荣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