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戴国军,张江华,孟凡彬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26民初1074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江华、孟凡彬:本院审理的原告戴国军与被告张江华、孟凡彬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戴国军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于2021年9月22日作出(2021)冀0626民初10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戴国军撤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626民初107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