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雪琴,孙浩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1081民初241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浩:本院受理原告王雪琴与被告孙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1民初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