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剑萍,赵继岭,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在执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与王剑萍、赵继岭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王剑萍、赵继岭名下共同所有的位于长葛市长社路汇金·星城1号楼A,房产证号为10004968、10004971、10004972、10004974号房产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拍卖标的物:位于长葛市长社路汇金·星城1号楼A,房产证号为10004974号房产。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为:王剑萍、赵继岭。该房产评估价格为103.79万元,经合议庭该房产的起拍价为83.03万元、该房产的保证金为8万元、竞拍增价幅度为每次为8000元。2、拍卖标的物:位于长葛市长社路汇金·星城1号楼A,房产证号为10004968、10004971、10004972号房产。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为:王剑萍、赵继岭。该房产评估价格为283.4万元,经合议庭该房产的起拍价为226.72万元、该房产的保证金为20万元、竞拍增价幅度为每次为200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着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
刊登日期 |
2021-08-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