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郭保亭,李海昌,卢玉杰,刘雪峰,杨聚才,朱昱霖,长葛恒源农牧有限公司,侯国亮,杨宝花, 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天源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长葛市众联机械有限公司 ,长葛市富佳农牧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082民初262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长葛市富佳农牧有限公司、郭保亭、许昌天源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李海昌、卢玉杰、刘雪峰、杨聚才、长葛市众联机械有限公司、朱昱霖、长葛恒源农牧有限公司、侯国亮、杨宝花: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长葛市富佳农牧有限公司、郭保亭、许昌天源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李海昌、卢玉杰、刘雪峰、杨聚才、长葛市众联机械有限公司、朱昱霖、长葛恒源农牧有限公司、侯国亮、杨宝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082民初262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附裁定主要内容如下:驳回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