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苌有利,张兰萍,赵红军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豫0182执恢387号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
内容
赵红军:本院受理苌有利、张兰萍申请执行赵红军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因你尚未履行(2015)荥民二初字第265民事调解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182执恢38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2015)荥民二初字第265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因无法有效联系到你,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182执恢387号执行通知书、相关查封评估拍卖裁定书、财产申报令、限制高消费令、廉政监督卡、纳入失信决定书等相关文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已查封赵红军名下所有的豫A665VJ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本次同时向你公告送达选择确定评估机构通知、确定勘验现场时间通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之日起第七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到本院办理有关选择确定评估机构、确定勘验现场时间、勘验、评估报告送达、网络司法拍卖等评估、拍卖、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现场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义务(参加选择确定评估机构、知晓已选择确定评估机构、参加勘验的权利,提供相关评估资料的权利,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权利,知晓评估拍卖过程中各阶段性工作进程安排的权利,主动配合本次执行、评估、拍卖顺利进行的义务,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执行本案。
刊登日期
2021-07-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