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周慧,张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023民初1928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勇:本院对周慧与张勇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023民初19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周慧与被告张勇离婚;二、原、被告之子张周珞暂由原告周慧抚养,相应抚养费在被告张勇出现后再予确定;三、驳回原告周慧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