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马晓燕, 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在执行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马晓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马晓燕所有的位于禹州市颍川办长春观街中段西侧2幢东门洞第五层东套住宅房地产及本幢一层南排东起第二间储藏室(房屋所有权证:禹房权证禹州字第010194号)进行评估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马晓燕所有的位于禹州市颍川办长春观街中段西侧2幢东门洞第五层东套住宅房地产及本幢一层南排东起第二间储藏室(房屋所有权证:禹房权证禹州字第010194号)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马晓燕。评估价为295288元,经合议将评估价降价10%作为起拍价,即起拍价为265759元,保证金30000元,竞拍增价幅度为每次3000元。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竞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
刊登日期 |
2021-07-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