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周立君,沈嘉博,童涌华,第三人-克里斯缇杜依(广州)商业有限公司, 嘉兴奥拉亚进出口有限公司 ,慈溪市凌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浙0424民初4133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童涌华、克里斯缇杜依(广州)商业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周立君、沈嘉博、嘉兴奥拉亚进出口有限公司、慈溪市凌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童涌华、第三人克里斯缇杜依(广州)商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兹公告送达(2020)浙0424民初4133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为送达。主要内容:驳回原告周立君、沈嘉博、嘉兴奥拉亚进出口有限公司、慈溪市凌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生效。 |
刊登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