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湖北英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千里马工程机械再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鄂0112民初5628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英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已于2021年8月6日受理原告千里马工程机械再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12民初562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