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徐德红, 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鄂0192民初6540号 |
案由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徐德红诉你们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2021)鄂0192民初6540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独任审理告知书、诉讼证据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