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云0427民初510号
案由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公告人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张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7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由被告张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保险代偿款19837.1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代偿款项为基数,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12月27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由被告张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保险费634.36元。案件受理费344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张洁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