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思, 深圳农金宝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鼎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通海益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云2301民初613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农金宝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鼎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海益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思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云2301民初6132号民事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