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程园,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与程园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程园立即向原告归还信用卡透支本金10128.35元、消费费用1530.08元、消费利息1844.95元,合计17003.38元及从2021年5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以17003.38元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五的标准按月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2、依法判决原告就被告程园名下车架号LSGKB52H3JD089431的雪福来科沃兹牌小轿车车辆优先受偿。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程园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