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辅祥,吴俊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423民初315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俊鹏:本院受理原告陈辅祥与被告吴俊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23民初3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