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廖小明,陈康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023民初242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康:本院受理廖小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023民初2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