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浩,黄志涛,陈川兰,岳晓霞, 武汉兴隆基温室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华中畜禽大市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农投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民初7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农投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兴隆基温室工程有限公司、王浩、黄志涛、陈川兰、岳晓霞:本院受理的原告武汉华中畜禽大市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农投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兴隆基温室工程有限公司、王浩、黄志涛、陈川兰、岳晓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民初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