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唐后金,方有红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鄂9006执986号,(2021)鄂9006执986号之一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有红: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唐后金与被执行人方有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9006执986号、(2021)鄂9006执98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